台南的行人地獄問題,要系統性解決
2026-08-11
有人說:「台灣交通安全事故就是民族性問題,台灣人就是不愛守規矩,各國風情不同,不能把日本、韓國交通案例放到台灣啦!」
我的回答是:
我們不該只把道安系統性問題歸結到個人身上,覺得是行人不好好走路或是駕駛不好好開車,所以才發生這些事故。而政府更不該將個人失誤變成擋箭牌、撇除在道安改善上應盡的責任。
現在國際間已將道路安全政策典範轉移,從過去傳統的「處罰違規、指責個人」轉向「安全系統方法」(Safe System Approach)。發生交通事故不再單單檢討「行人亂走路」或是「駕駛亂開車」,而是從整體交通系統檢視問題所在。
目前國際間推崇的交通改善工程方法稱為 Self-Explaining Roads(自覺性道路/直覺式道路設計 )。意思是:不依賴琳瑯滿目的警告標誌或警察執法,而是直接透過「道路瘦身、設置中央綠帶、曲折化設計」等物理工程,自然引導駕駛降低車速。讓道路環境本身去告訴用路人該怎麼安全駕駛。而這些道路設計不只考慮到「車輛通行」一件事情,也將「行人通行空間」、「自行車通行空間」、「設施帶」、「停車彎」等等全面考慮、規劃進去。
我們回歸到全世界都適用的3E原則,核心要領不會因為各國風情不同而有所差異。交通3E原則,從「順序」到「概念」,都有其道理。3E是由工程(Engineering)、教育(Education)、執法(Enforcement)三者組合而成,如果要改善交通安全、降低事故:
① 首先必須要有完善的道路工程
② 再來是妥善的駕駛教育
③ 對症下藥的合適執法手段
以下是 2024~2025 年台灣、日本、韓國在交通傷亡數據的對比表格,希望台灣政府可以了解到嚴重性,並且認知到交通制度上該盡的責任。
我的回答是:
我們不該只把道安系統性問題歸結到個人身上,覺得是行人不好好走路或是駕駛不好好開車,所以才發生這些事故。而政府更不該將個人失誤變成擋箭牌、撇除在道安改善上應盡的責任。
現在國際間已將道路安全政策典範轉移,從過去傳統的「處罰違規、指責個人」轉向「安全系統方法」(Safe System Approach)。發生交通事故不再單單檢討「行人亂走路」或是「駕駛亂開車」,而是從整體交通系統檢視問題所在。
目前國際間推崇的交通改善工程方法稱為 Self-Explaining Roads(自覺性道路/直覺式道路設計 )。意思是:不依賴琳瑯滿目的警告標誌或警察執法,而是直接透過「道路瘦身、設置中央綠帶、曲折化設計」等物理工程,自然引導駕駛降低車速。讓道路環境本身去告訴用路人該怎麼安全駕駛。而這些道路設計不只考慮到「車輛通行」一件事情,也將「行人通行空間」、「自行車通行空間」、「設施帶」、「停車彎」等等全面考慮、規劃進去。
我們回歸到全世界都適用的3E原則,核心要領不會因為各國風情不同而有所差異。交通3E原則,從「順序」到「概念」,都有其道理。3E是由工程(Engineering)、教育(Education)、執法(Enforcement)三者組合而成,如果要改善交通安全、降低事故:
① 首先必須要有完善的道路工程
② 再來是妥善的駕駛教育
③ 對症下藥的合適執法手段
以下是 2024~2025 年台灣、日本、韓國在交通傷亡數據的對比表格,希望台灣政府可以了解到嚴重性,並且認知到交通制度上該盡的責任。
